《人民的名义》中“程度局长”被诉,律师:免费赠股不是送资产
《人民的名义》中“程度局长”被诉,律师:免费赠股不是送资产
#律师揭明星挂名股东风险# 【《人民的名义》中“程度局长”被诉,律师:#免费赠股不是送资产#】《人民的名义》中“程度局长”扮演者徐光宇的股东出资纠纷案,于3月26日在北京怀柔法院线上开庭,庭审未当庭宣判,法院建议调解,徐光宇一方表示同意。除了称其“挂名未获利”之外,其代理律师周兆成直指当下市场中“免费赠股”背后的法律风险,为公众敲响警钟。#人民的名义演员被诉休庭未宣判# 据悉,徐光宇系2018年受邀商演时,被主办方以“感谢捧场”为名赠与10%股权,全程未实缴出资、未参与经营、未享有分红等股东权利,对公司负债及涉诉情况完全不知情。时隔7年,他因公司约36万元债务被债权人起诉,成为5名被告之一。工商信息显示,徐光宇认缴出资30万元,与其他股东均未实缴。 庭审中,周兆成律师明确提出三大核心抗辩理由,直指案件本质并非普通出资纠纷,而是“免费赠股”陷阱的典型样本:其一,诉讼时效抗辩:原告早在2020年便取得执行终本裁定,却长达5年未向徐光宇主张权利,已超过3年法定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其二,出资加速到期条件不成立:案涉公司仍有44万余元生效判决确认的到期债权,具备债务清偿能力,不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前提;其三,真实股东资格存疑:徐光宇无入股及承担股东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工商登记挂名主体,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采访中,周兆成对@扬子晚报 记者特别强调,大众对“免费赠股”存在认知误区:“所谓赠股,从来不是送资产,而是赠与一套绑定终身的法定出资义务与债务风险。”他解释,即便为0元获赠的干股,只要完成工商登记,在公司资不抵债时,登记股东就可能被追责,“挂名”并非免责护身符。 该案也引发了公众对“明星挂名股东”现象的讨论。近年来,不少艺人、公众人物因情面或短期合作被登记为公司股东,最终因公司债务陷入诉讼。法律界人士提醒,公众人物在接受股权赠与前,应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缴出资义务及潜在债务风险,避免因“人情股”“面子股”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目前,法院将另行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此案的走向,也将为“挂名股东”责任认定及“免费赠股”风险防范提供重要司法参考。(记者 张楠 剪辑:庆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