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耀客传媒在香港国际影视展上正式推出了两位AI演员“秦凌岳”和“林汐颜”。这两位AI演员因面容高度融合赵今麦、翟子路、张子枫等多位明星的五官特征,迅速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大家纷纷调侃道:“一张脸上人山人海!”

这场由AI生成的“撞脸风暴”不仅吸引了大量目光,更将影视行业推至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的十字路口。现场,记者采访了国际短剧协会的程骞律师,他对AI演员背后的法律边界、行业困境与未来走向进行了深入分析。
程律师表示,在法律层面,“长得像”并非肖像权侵权的核心。关键在于AI形象是否会让公众产生混淆,或对原型明星造成冒犯性联想。如果AI形象只是风格化模仿,并且明确标注为AI生成,与原型明星在声音、性格、商业场景上有显著差异,那么侵权认定将会非常谨慎。
但如果AI形象故意模仿明星的标志性五官与神态,甚至在宣传中暗示与明星的关联,误导公众将其认作明星本人或衍生形象,就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此外,若“缝合脸”设计让明星感到不适,损害其公众形象或商业价值,也可能引发人格权侵权诉讼。
✅在香港国际影视展上,AI剧集相关话题成为热议的焦点,许多人认为其在影视上的应用不可逆转,应该积极拥抱技术,成立相关实验室。AI演员的低成本量产优势让短剧行业趋之若鹜:AI群演单集成本仅为真人片酬的1/10,且能够24小时无休工作,规避艺人塌房风险,大幅缩短制作周期,堪称“降本神器”。
✨但诱惑背后,隐藏着不可忽视的伦理与行业危机。AI可能逐步替代群演、替身甚至部分配角岗位,压缩影视从业者的生存空间。同时,普通人也能轻易生成侵权内容,虚假明星视频、诈骗素材泛滥,公众辨别成本急剧上升。
更有专家担心,“缝合脸”本质上是对现有明星面容的拼凑复制,缺乏原创性,长期发展可能导致影视审美走向同质化的枯竭。程律师认为,技术进步不能一概否定,但当前行业过于急功近利,将AI当作“偷懒工具”而非“创作辅助”,这种发展模式无异于饮鸩止渴。
真正健康的发展方向应是用AI赋能创意,而不是替代真人、消解原创。面向未来,AI演员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与行业共同搭建合规标尺。首先,法律应明确化,肖像权、艺术风格的保护边界仍模糊不清,亟待司法实践给出答案。程律师预判,随着AI从“复制”走向“替代”,艺术风格未来可能逐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其次,行业自律至关重要。影视公司与AI技术方应主动建立合规标准,明确AI形象的原创性要求,建立原型明星的授权机制,杜绝“缝合脸”这类投机行为。
最后,公众认知的引导不可忽视。需要让观众明白,AI演员并非“明星替身”,而是一种全新的创作形态。只有在尊重权利、鼓励原创的前提下,才能真正赢得市场信任。
多说一句,AI演员的争议本质上是技术狂奔与法律滞后的碰撞。当AI能够轻易拼凑出一张“完美明星脸”时,我们更需要追问:影视的核心是技术,还是人?技术可以赋能创作,但绝不能成为侵犯权利、消解原创的借口。唯有在法律与伦理的框架下规范发展,AI才能真正成为影视行业的未来,而非一场短暂的流量狂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