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复刻明星引发肖像权争议,平台监管不能缺位

发布时间:2026-02-12 19:44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人工智能(AI)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创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法律和伦理问题。近日,周星驰的经纪人陈震宇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质疑某平台上大量传播的AI生成视频是否构成侵权,引起了广泛关注。此事件不仅仅是关于周星驰的肖像权,更是对整个AI创作生态的一次深刻反思。

AI技术的普及与创新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AI已经能够模拟和生成包括明星在内的各种角色形象,甚至可以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内容。这种技术的普及,使得普通用户能够轻松制作出高质量的视频作品,展现个人创意。这本身是一种积极的创新,但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创作自由与法律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明星肖像权的法律界限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其肖像。这就意味着,未经艺人及其经纪公司同意,利用AI生成、传播能被大众清楚识别的艺人形象视频,已经构成了侵权。即便在视频中标注了“AI生成”,也无法免除法律责任。

法律专家张起淮对此明确指出,AI技术的使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试图通过技术手段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此外,若AI内容模仿了艺人影视作品中的经典形象、动作和片段,还可能同时侵犯版权。这样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艺人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创作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平台的责任与监管缺失

作为内容传播的主要渠道,平台在AI明星视频的侵权问题上难辞其咎。为了提升用户活跃度,部分平台主动推出了AI生成影像特效模板,并助推相关话题标签,导致大量侵权内容泛滥。更有创作者通过挂载广告售卖AI生成模板等方式,从中获利,而平台的治理效果却显得微乎其微。

平台的监管缺失,不仅让众多创作者无所顾忌,更让广大用户在获取信息时面临真假难辨的困境。在这一背景下,平台不能以“技术中立”或“用户生成内容”为借口推卸责任,反而应该主动承担起应有的监管职责。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为了应对AI内容带来的法律挑战,平台需要建立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快速处理机制。只有在技术创新与法律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才能让新技术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好技术”。

在这一过程中,平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内容审核团队:设置专门的内容审核团队,对上传的AI生成视频进行筛查,确保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和版权。 强化用户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对肖像权和版权的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 设置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鼓励用户对侵权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与法律机构合作:与相关法律机构合作,定期对平台上的内容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规运营。结语

AI技术的普及为创作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作为平台,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监管责任,确保创作环境的健康和有序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AI技术在文娱行业中发挥其积极作用,为创作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作空间,让每个人的创意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尊重与实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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