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汪苏泷遭私生粉追车偷拍,私生粉推搡冲撞或构成寻衅滋事
11月9日凌晨,歌手汪苏泷工作室发文谴责近期发生的大量私生行为,并表示从即日起,艺人及工作人员将不再于任何场合接收信件,呼吁大家共同维护线下秩序。 据悉,这已不是汪苏泷工作室第一次就私生行为发声。那么,恶意偷拍明星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若偷拍内容用于传播或非法使用,侵权人需担何种责任?公开场合正常拍摄与恶意偷拍的法律边界在哪?明星作为公众人物,隐私权是否受限?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首先,如果在非公开场合偷拍构成侵权,如在明星住宅、酒店房间等私密空间内偷拍,或拍摄其未公开的私密活动及身体私密部位,该行为直接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同时,拍摄行为本身也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其次,即便在公开场合,如果恶意偷拍也会构成侵权。如果偷拍的内容被进一步传播,或用于非法用途,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推搡、冲撞明星,以及追车、别车等行为,不仅威胁人身安全,更可能危害公共秩序,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马丽红提到,正常拍摄与恶意偷拍的法律边界核心在于三点:拍摄场合是否为公开且明星行程已对外公布、拍摄行为是否干扰他人正常活动、拍摄内容是否涉及私密空间或私密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