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5.23亿税款追缴!1818名明星网红被查
2025年1—11月,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高收入、高净值“双高”人员开展专项稽查,共查处1818名明星、网红及企业高管,追缴税款及罚款合计15.23亿元,人均补税金额高达83.8万元。此次行动覆盖文娱、直播等领域,标志着税收监管正式进入“深水区”。

二、偷逃税三大套路全面失灵
私户收款隐匿收入
网红通过个人银行卡、亲属空壳公司转移收入。例如情感博主“曲曲大女人”两年仅申报60万元收入,实际虚构业务开票超1000万元,被罚没758万元;主播田小龙连续两年“零申报”,最终补缴1348万元。
转换收入性质降税率
利用个人劳务报酬(最高45%)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最高35%)的税率差逃税。车评人陈震通过天津空壳工作室将广告收入转为“经营所得”,少缴个税118万元,累计罚没247万元。
隐瞒境外所得避税
借助离岸账户、境外股票收益避税。随着CRS(共同申报准则)跨境信息交换机制成熟,境外资产隐匿行为已无处遁形。

三、监管升级三重“杀手锏”
大数据穿透式核查:整合银行流水、平台交易、发票信息,精准识别“收入与纳税额不匹配”的异常账户(如主播销量火爆但纳税额极低)。平台强制信息报送: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需向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收入明细,直播打赏、带货佣金等数据透明化。跨境监管闭环:CRS机制实现境外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离岸避税通道被彻底封堵。
四、惩戒与修复并重,引导合规纳税
税务部门并非“一罚了之”:
信用修复机制:1168户失信主体通过自我纠错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40%。澄清合法经营者:对1300余件无问题举报出具稽查结论,避免误伤。此举旨在推动“自查自纠”,将税收合规从“选择题”变为“必答题”。
五、15亿背后的税收公平意义
15.23亿元相当于30万普通工薪族一年的个税总和。普通劳动者薪资由单位代扣代缴,而部分明星网红坐拥流量红利却逃税,本质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从薇娅、邓伦到此次1818名被查者,案例反复印证:流量不是法外特权,依法纳税是底线义务。未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新业态税收政策,压缩任何侥幸空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