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的繁华表面下,正在悄然酝酿一场关于音乐版权的风暴。Bigbang的权志龙,这位在亚洲乃至全球拥有超高人气的明星,最近竟然卷入了一场复杂的版权纠纷。让人震惊的是,连他的老东家——YG娱乐,也被警方两度调查。看似风平浪静的娱乐圈,竟有一场音乐版权大战一触即发。
故事的起源,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2001年,年仅13岁的权志龙参与了两张嘻哈合辑的录制,其中有一首歌曲叫《G-DRAGON》。那时,刚刚崭露头角的权志龙,尽管展现出了非凡的音乐才华,但在这两首歌曲的创作过程中,他并没有参与作曲和编曲,工作全部由PERRY、Teddy等制作人完成,他只是担任了演唱者的角色。
然而,时光一晃,来到了2009年。在一次个人演唱会上,权志龙为了给粉丝带来新奇的视听享受,把两首《G-DRAGON》歌曲与《Storm》和《帅气的绅士》混合在一起,创作了一段独特的表演,并且命名为《我的年龄13岁storm帅气的绅士GDRAGON》。这个充满创意的表演,得到了现场粉丝的热烈反响,甚至被收录到2010年发布的演唱会实况专辑《ShineALight》里。当时,这些动作看似只是一次艺术创作,根本没有引起太多争议。
然而,十六年后的今天,这段表演竟然成为了版权纠纷的导火索。2024年11月,一位名为A某的作曲家向首尔麻浦警察署提交了诉状,指控权志龙以及YG娱乐的总制作人梁铉锡,未经其同意,在2009年复制了他创作的《G-DRAGON》,并将其用在了《ShineALight》专辑中,还随意将歌曲标题改为《我的年纪十三岁》,并且没有标注他为原创作者,严重侵犯了他的版权。A某表示,自己早在2001年就已将该歌曲在韩国音乐版权协会登记,他对歌曲拥有绝对的版权。
警察接到诉状后,立刻展开了调查,对YG娱乐总部和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KOMCA)进行了两次搜查。警方试图从YG娱乐总部获取相关文件和录音资料,同时在音乐协会查询版权登记信息,以还原案件真相。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娱乐圈和粉丝圈的广泛关注。权志龙作为韩国娱乐圈的顶级明星,这次卷入版权纠纷,迅速成为了媒体和公众讨论的焦点。
面对警方的调查,YG娱乐迅速回应,声称这起事件源于演唱会歌单上的两首同名歌曲引发的误会,表示并非擅自复制歌曲。YG方面坚称在使用这些歌曲时并没有侵犯版权,且一切操作合法。但A某对于YG的回应并不买账,依旧坚持认为自己的版权被侵犯,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调查表明,《G-DRAGON》这两首歌曲的版权确实属于PERRY和Teddy等制作人,权志龙只是单纯的表演者。而且,演唱会的Live音源并未在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专辑也未产生任何盈利,初步证据表明目前很难证明权志龙和YG娱乐有侵权牟利的行为。此外,权志龙方面也回应称,他根本没有参与演唱会曲目单的编排,也不了解与涉案歌曲相关的任何情况。
然而,A某依然坚持诉求,认为尽管权志龙并非版权所有者,但未经授权擅自修改曲名且未标注他为原作者,已经构成了对其著作人格权的侵犯。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表示,由于权志龙并没有被登记为该歌曲的版权人,且没有收取版权费,法律上追究责任存在难度,但不排除司法机关会判定其侵犯著作人格权的可能性。
这场版权纠纷,不仅让权志龙和YG娱乐陷入了舆论漩涡,也引发了社会对音乐版权问题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事件暴露了音乐行业在版权管理上的漏洞。因为早期的合辑制作没有明确的版权归属和署名,导致了如今的版权纠纷。同时,演唱会Live音源的版权登记也存在空白,行业规范的缺失为后来的版权纠纷埋下了隐患。
类似的版权纠纷在娱乐圈并不罕见,周杰伦早期也曾经历过类似问题,最终通过合同和版权购买解决。而这起案件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多年,涉及人员众多,责任链条复杂,使得案件处理异常艰难。即使A某最终胜诉,执行层面也可能面临不小的困难。
值得一提的是,权志龙早在2023年就已经离开YG娱乐,签约了Galaxy Corporation公司。而这场与YG娱乐的旧账,依然缠绕在他身上。有网友调侃:“人都跳槽走了,版权的旧账却还追着他跑”,这也让人感叹事件的戏剧性与复杂性。
目前,权志龙正准备于2025年8月22日至23日在纽瓦克开启北美世界巡演übermensch,后续还将在拉斯维加斯、洛杉矶和巴黎等地举办演唱会。版权纠纷无疑给他的巡演蒙上了一层阴影,粉丝们也在关注案件进展,担心这可能会影响权志龙的演艺事业。而对YG娱乐来说,这场风波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声誉,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最终,这场音乐版权大战会如何收场?A某能否捍卫自己的版权?YG娱乐和权志龙又能否摆脱侵权嫌疑?这一切都在等待司法机关的裁决。然而,不论结果如何,这一事件无疑为整个音乐产业敲响了警钟,促使行业更加注重版权的管理和保护,避免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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