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舆情第109期:涉毒艺人复出演艺圈 该不该“一棒子打死”?
反对:知错犯错不能原谅 公众人物有更大的社会责任
部分网友及评论表示,明星艺人刑期结束回归社会无可厚非,但并非意味着可以回归演艺圈。理由在于明星艺人与普通人不同,他们有着更大的知名度,对社会的影响更加深远。明星艺人高曝光度的职业特征注定社会对他们有更高的要求。此外,有很多网友从禁毒警察职业高危性的角度出发,表示涉毒艺人重新回归演艺圈难以令人接受。
荆楚网评论表示,如果一位明星艺人在回归社会后又能继续活跃在观众的视野里,继续保持高知名度和高曝光度,如何杜绝其他明星艺人因此而滋生“就算我吸毒也不一定被发现,就算被发现我也还有复出再来的机会”的想法?这无异于是为了几个犯了严重错误的艺人,而大大增加其他艺人沾惹毒品的几率。这是大家愿意看见的结果吗?涉毒不是小毛病,而是一个触犯底线的错误。作为知名度甚广的明星艺人,极易给粉丝和普通人,尤其是狂热的粉丝和思想还不成熟的人做出错误示范。(农亚涵)




支持声音:知错就改应给机会 回归正途也有正面效应
当然,对于涉毒艺人遭“封杀”的做法,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舞樱》总制片人熊诚在谈到让柯震东接演角色时表示:我们中国人从小接受的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中华传统文化自古就有包容的理念,倡导友善。《左传》有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们的祖先就有这样的见解,难道我们在21世纪的今天,就不能给一个知错能改的年轻人以机会么?
《北京青年报》评论称,换个角度考虑,明星吸毒固然对青少年有极其不良的示范作用,但一位戒毒成功的明星,能够重新在屏幕上焕发光彩,其正面的示范作用也同样不可小视。况且,吸毒固然是错,但更是人生的迷失。因为一次迷失便再不许回到正途,也无法体现社会对失足者的宽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认为,对涉毒涉黄明星制裁是必要的。但如果他们真心悔改,社会应给予机会,不能因为犯过错“一棍子打死”,从此再不能以正面形象公之于世。“艺人尤其是青年艺术家能成为明星,需要付出艰苦劳动,也是需要各方呵护。”
中国经济网小编有话说:小编觉得,公众人物涉毒带来很坏的负面影响,应该严惩。但是,小编在查找涉毒艺人的相关资料时,发现了一条这样的新闻——“孙兴涉毒五年后首度现身 成为戒毒志愿者”。小编想,如果涉毒艺人真的戒除毒瘾,并以一种健康向上的形象回归演艺圈,似乎也并非完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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