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解约事件多陷“罗生门” 娱乐行业亟需法律规范
当下的内地娱乐圈的现状,用一句常见的话来说,是“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说是好时代,是因为有着大量资金的涌入娱乐行业,使得娱乐圈有着充足的物质的动力,大量的电影、电视剧不断地被生产出来,收视率和票房的增长都是在不断刷新着记录。影视新人更是层出不穷,各种“小鲜肉”“花样美男”和“女神”被大量制造出来,“乱花渐欲迷眼”,使得整个娱乐圈热闹非凡。但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商业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了很多人在物欲中迷失,各种负面新闻同样是层出不穷,让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往往是瞠目结舌。
近日,关于年轻演员盛一伦“解约”的新闻又成了娱乐圈的一个焦点,这位刚刚走红不久的年轻演员因为与经纪公司的纠纷成了娱乐圈里一个热点话题。据当事经纪公司的律师声明里说,这个演员已经拿了高额的片酬,但是经纪公司为了规避税务而延迟付款,盛一伦便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但他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独吞3300万的片酬!除此之外,经纪公司还披露盛一伦拖延开工,在拍片期间去国外度假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等等问题。可以说,经纪公司所披露的盛一伦几乎完全就是一个成名后忘乎所以的年轻演员的形象。事情披露之后,外界一片哗然,也引发很多的争议。
近几年来,年轻演员在走红后选择与自己经纪公司解约的事件而导致的纠纷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影响比较大的有当年的陈楚生和周笔畅与天娱公司的解约纠纷,还有因主演《我的少女时代》而走红的台湾男生王大陆与经纪人柴智屏的解约纠纷事件等等。在这些解约纠纷里,无一例外几乎都是由年轻演员自己提出,而且都是在他们成名之后。因此,外界在这些事件上更多的是以“忘恩负义”来评价此类事件,但对于当事人而言,真相却很多时候往往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此次的盛一伦解约事件,当然经纪公司的声明也只是一面之词,盛一伦一方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解。但对于大部分不明真相的围观者而言,这种“发达了就翻脸”的行为是很多人都厌恶的,也是不符合我们这个国家的传统价值观的。实际上,年轻演员在成名后需要更多的发展空间,原有公司或经纪不能满足需要,更换门庭也是正常行为,毕竟之前也有薛之谦、张杰等年轻明星因为经纪公司的原因导致自己发展不顺利的例子存在。但是,不管是想“自立门户”,还是有“改换门庭”,依法和依照双方此前的合同行事是最重要的。单纯的凭借自己的感受或是因经济原因而意气用事,最终只有可能落得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实际上,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对于大多数的围观群众而言只是“罗生门”而已,也就是有可能永远也不知道真相。但是,真相虽然未必为外界所知,它所揭露出来的问题却必须要面对。一方面,在当下娱乐热潮下,年轻演员必须要有稳定的心态,不能只看重金钱不看重名誉和事业,更不能成名之后忘乎所以;另一方面,娱乐圈里不是法外之地,还是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圈中行为,不能在事情出了之后只凭借一面之词就定义某个明星或公司的好坏,最终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盛一伦事件看似个案,但又绝不是偶然,不依法规范公司和个人行为,估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此类事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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