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璇:重申编剧三权,重点谈谈剪辑审查权和编剧署名细分

发布时间:2025-11-17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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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璇

编辑|晶晶

排版 | 苏沫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是编剧、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编剧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高璇在《落实剧本中心制,再创国剧新辉煌——11月编剧沙龙》上发表的演讲实录。

半个月前,我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上发表了一个从编剧立场聊聊剧本中心制的演讲,为什么一定要从编剧立场聊?因为要让行业听到编剧的声音,听到编剧是怎么理解剧本中心制的。

刚才三位老师,海林从美剧明星中心制和剧本中心制,用详实的历史数据来验证两种制度的优劣;余飞从长剧的系统性困境讲到编剧的系统性困境;方金讲了一段很精彩的脱口秀,提出一个我很认同的观点:剧本中心制不是编剧中心制,在此之上,他更鲜明提出了编剧核心制。

我们几个人之间,形成一个有意思的因果关系,到我这里,讲一点务实落地的东西,先跟大家回顾一下,我在精品创作大会上提出的“编剧三权”:

第一是剧本定稿权,定稿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并且衍生出编剧署名权的混乱现状,所以剧本定稿权成为我们讨论的一个重要节点。关于剧本定稿的定义,经过讨论,大家达成一个共识,何为剧本定稿?就是经过平台方、制作方、审查方三方共同审核通过的剧本。

经过平台方、制作方、审查方三方审核通过的剧本,成为定稿剧本,定稿剧本交到导演和演员手里,必然经过二度创作,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剧本甚至说所有剧本,都遇到二度创作的修改,来自于导演,也来自于演员,在这个过程中,衍生出编剧署名权的混乱状况,服务于导演、演员的编剧参与剧本修改,有对剧本贡献加分的,也有折损剧本质量的,不一而足,一事一议。

三方审核过会立项拍摄的剧本,一旦导演和演员修改剧本,就形成对定稿剧本的挑战,不是说编剧不能改不肯改,导演演员提出好意见建议,编剧都愿意择善修改,优秀的二度创作是帮编剧完善剧本、给编剧脸上贴金。但修改剧本出现更多的问题是,由于导演介入不够深入、认知不足,演员出于本位主义,导致二度创作破坏了剧本原有的整体结构,为突出某个点、某个人物,动摇乃至拆散了有机的榫卯结构,导致对剧本不可逆的重创。折损剧本质量的比例可能高于加分的二度创作——这是编剧在捍卫定稿权时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

所以,我们在呼唤定稿权回到编剧手里时,希望导演演员能够提高自己的认知,更深地理解剧本表达。这就派生出我提的第二个权利:剧本阐释权。剧本阐释主要是发生在剧本筹备和围读期间,一个好现象是剧本围读成为一个规范过程,编剧也会到场。在这个阶段,编剧要牢牢把握到场机会,积极向导演、演员阐释剧本,编剧的阐释确实能够提高导演演员的认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人物、情节、逻辑、主题,减少他们对剧本的片面认知,避免减分修改。

编剧把阐释权抓到自己手里的同时,也要倾听导演演员的创作表达,一个好编剧是一个处理意见分歧的高手,如何坚持自己同时又吸纳兼容导演演员的诉求,不光需要编剧的技巧能力,还需要情商和沟通能力。

第三是剪辑审查权,这是我今天最想说的,刚才有人说编剧拿到这个权利很难、甚至异想天开,的确,编剧在后期剪辑中从来被排除在外,剪辑权天然归属导演,大多数编剧要等到与观众同步才能看到自己作品的完成片,这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儿。

我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过程,从跟观众同步看片,到参与剧本剪辑权。我分享一下自己的例子,为什么我觉得编剧参与剪辑可行?当然,不是人人可行,但我觉得只要有编剧做到,有制片方支持你,有胸怀广大的导演采纳你,把你变成精诚合作的伙伴、partner,编剧参与剪辑权就能实现。

我在《不完美受害人》的创制过程中全程参与了后期剪辑,没有努力去呐喊、去要,是自然而然的过程,所以很感激,也很珍惜这部戏的制片方和杨阳导演,没有人执迷所谓的话语权,一切以品质为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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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行业约定俗成定剪权是导演的天然权利。但在后期剪辑时,拿到地方和总局的修改意见,编剧也会被要求参与修改,有时要进机房,实际上编剧一直在参与后期,只不过是被动的。我呼吁的剪辑审查权,是编剧主动参与粗剪、定剪各阶段,提出修改或补救意见,维护剧本完整性、逻辑合理化、行业专业度。要视编剧参与后期剪辑为天经地义,要让整个行业、从制片方到导演,越来越接纳编剧参与后期剪辑,把编剧拥有剪辑审查权当成后期制作的必要一环。一些编剧做到了,就可以带动更多面,积跬步、至千里。

后期质检这一环,确实有很多导演、剪辑总监发现不了的bug,只有编剧能发现,把编剧当成最好的质检员,而且是不要钱的,编剧花四五个月跟后期,每版剪辑,30集要看一周,记录几集几分几秒,修改意见是什么,形成文字反馈给导演、制片方。——编剧参与后期剪辑的形式大致如此。

当然,编剧获得剪辑审查权需要前提条件,第一,你拿出一个质量过硬、剧组信服的剧本;第二,你拿出非常详实、有理有据的论据,错在哪儿,造成的恶果是什么,使得合作者充分理解你的想法,就会被采纳接受。

我知道现阶段不是所有编剧都能主体性地参与后期剪辑,甚至很少有编剧能做到,但我们依然要争取,做到的人越多,就会形成一种新规范、建立一个新常识:编剧参与后期剪辑并不荒谬,更不是对导演权威的挑战,编剧是后期剪辑最好的质检员。

白一骢老师提议:为确保编剧拥有后期剪辑审查权合法、合规,我们向总局申请呼吁,能否在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批准流程加入编剧签字环节,我特别认同,并且引用了白一骢的建议,希望总局采纳。

我自己的感受是,经过这样后期的合作,我与导演、制片方的感情加强了,这样的剧组打破职业、工种的话语权自恋,真正实现了共同维护一个专业标准,所有人都放下所谓的身份话语权,把品质放在中心。

综上所述,剧本定稿权、剧本阐释权、剪辑审查权,是我们希望从编剧立场落实剧本中心制切实可行的三项权利。

我在精品创作大会的演讲中也发出四个倡议,今天详细说说这其中的第三项。

我呼吁:中视协、中广联、中制协,这三大编剧协会行动起来,从每件小事做起,一件一件去推进编剧权益的落实,比如编剧海报署名权、编剧参与后期剪辑的权利、编剧署名细分、编剧制式合同的推出。用编剧协会的行业影响力,用大编剧的话语权影响力,为编剧行业、为年轻编剧谋一点利!

编剧协会下一步工作,会讨论推动编剧署名细分。编剧署名细分说了很多年,编剧互杀是让我觉得最苍凉的一件事。导演、演员修改剧本,原稿编剧和修改稿编剧杀成一团,这个现象的本质不是编剧之争,是导演、演员中心制和编剧地位边缘化的弊端结果。

就让我们从编剧署名细分化开始,为最大贡献的编剧署名“编剧”,为次要贡献的编剧署名“联合编剧”“编剧助理”“编剧助理”等等职称,以准确的署名,定义编剧分工,厘清贡献大小,实现相对公平,让参与剧本创作的每一位编剧都“作者有姓名”。不管他是原稿、初稿编剧,还是修改剧本的编剧,只要对剧本有贡献,都有权获得“编剧”署名。

我还呼吁编剧制式合同的出台,多年来,王兴东会长、海林、余飞、方金、电影文学学会一直在呼吁,甚至公开发布了编剧规范合同,但是除了编剧应者寥寥,你拿编剧协会的规范合同给制片方、平台方,结果是无人理睬。

目前行业现状更恶化,平台方、制片方把一切原创变成委托,你拿出的明明是原创剧本,被迫签的却是委托创作合同,委托创作把编剧的著作权统统剥离,最后只剩下署名权和稿酬权,甚至署名权、稿酬权都由制片方、平台方最终确定,广大编剧连署名权都无法保障。

编剧统一制式合同无非两种,一个原创,一个委托。我们要努力抗争,甚至以行业协会之名,为原创争夺一点权利。比如说在著作版权分享上,编剧未必要独占,但应该拥有,要去争取我们原创剧本的部分版权权益,比如:把它改编话剧、音乐剧、电影、番外的权利,比如剧本发表权、小说出版权,这些权益都应该在原创合同里体现。

当我们把一些著作权益落实进编剧制式合同,就能够鼓励更多原创编剧忍受大数据无法体现、市场受众不确定性的平台评估立项困境,去挖掘属于原创编剧的独特发现,去跟传统文学、网络IP分庭抗礼,实现原创剧本和传统文学、网络文学的三分天下。编剧、小说作家、网络文学作家都是内容创始人,是共行者,原创剧本不应该被传统和网络文学边缘化,职业编剧更不能变成网络和传统文学的改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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