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星“大S”徐熙媛的丈夫汪小菲,被指在买卖由其母亲张兰创立的内地餐饮集团俏江南(South Beauty)股份时,虚假及夸大俏江南的价值及过往表现。

该批股份的买家现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汪小菲不得处理买卖股份所得的逾3600万美元(约2.8亿港元)及任何可追溯款项、退回款项中的不当得益,并向买家提供赔偿。
申冻结售股得益2.8亿
原告La Dolce Vita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汪小菲,入禀状透露,原告于2013年12月向张兰及她旗下两间公司购入俏江南股份并成为大股东,而汪小菲在2013年11月前仍是俏江南管理层,曾协助处理买卖股份事宜及参与谈判。
原告指出,汪小菲等人在交易前曾提供俏江南多项财务资料,包括经审核账目,声称俏江南生意兴隆,甚至有望首次公开招股等,原告因相信其陈述而收购股份,并支付2.86亿美元(约22.3亿港元),其中3600万美元转账至汪小菲户口。
原告其后发现,该些财务资料属虚假或夸大,认为汪小菲涉嫌疏忽、欺诈、违反诚信,因此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案件编号:HCA1016/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