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分享照片导致陈坤被判侵权!社交平台上的图片该如何引用?
如今网络发达,社交平台已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一部分。看见一张好看的图片,一段有趣的视频,随手就会转发,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其中的版权问题。不过,这些社交媒体上的图片、视频等,其实都是有版权的。著名艺人陈坤就遇上了这方面的纠纷。
1990年出生的储卫民是一名颇有名气的风光摄影师,在偶然的情况下,他发现陈坤在一款名为“绿洲”的APP上发布了自己拍摄的《月海如梦》(下称涉案作品),并将照片同步至了微博平台。随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微梦创科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绿洲”转发了陈坤的该条微博内容,并配文“坤哥,来绿洲啦”。然而,二者均未给自己署名。
储卫民认为陈坤发布照片涉嫌宣传“绿洲”APP,有明显的商业意图。此外,陈坤在发布涉案作品时进行了大幅度的调色改动,有故意掩盖原图、防止查重软件识别的嫌疑。在沟通无果后,储卫民将陈坤及微梦创科公司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等。
对此,两被告并不认为自己侵犯了储卫民的版权。抗辩理由主要为发布和转发涉案作品等行为构成合理使用。陈坤在“绿洲”发布照片,纯粹是出于个人喜爱,并没有涉及商业用途,而发布到微博则是因为自动同步,且在得知情况后立刻删除。而微梦创科公司则称自己的转发评论行为是很正常的微博平台交流行为,目的是为了说明“陈坤在‘绿洲’发布了动态”这一事实,并未提及关于涉案作品的任何内容,不会使人误认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为陈坤或者“绿洲”,不会影响涉案作品的正常使用及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坤和微梦创科公司侵权,判决陈坤和微梦创科公司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90元和2550元。对此,陈坤和微梦创科公司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不少网友对此也很是疑惑:在微博等公开社交平台上发布他人的图片很常见,如果仅仅是出于喜爱,到底什么样的情形下才构成合理使用?
其实,网络用户未经允许将他人摄影作品发布到社交网络上,一般不能视为合理使用,而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用户之所以能够在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较为自由地进行转发和分享,是因为用户在注册该社交网络平台账户时已经同意了该平台的用户协议,许可自己上传的内容在该平台被他人传播。但传播该社交平台以外的作品,一般会被视为侵权。
版权图片凝结着创作者的心血,是其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如果用户未经许可随意使用,就存在侵权风险。所以大家还是要谨慎转发,保护版权。
举报/反馈
网址:微博分享照片导致陈坤被判侵权!社交平台上的图片该如何引用? https://m.mxgxt.com/news/view/1818927
相关内容
法治课|林志颖PS照片发微博侵权,为何被判赔34.5万微博、朋友圈、微信公众号,使用网上下载的图片侵权吗?
在社交平台曝光前男友“渣男”,是合法披露还是侵权行为?判了!
昆山一微信公众号软文用了明星陈乔恩的照片 法院判其侵犯明星肖像权
|保护我方自媒体人|配图使用明星照片,为何构成侵权?
明星图片版权侵权如何认定?
短视频创作中引用电影片段 明星照片是否存在侵权法律风险的思考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
网红博主照片被擅用?渌口法院判了!
网上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