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想起诉他的明星多了去了,可谁在事后有实际行动过呢?他并没有逾越法律的界限,只是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可比起那些明星做的那些事,他又是正义的化身,那些明星的所作所为,可不见得有多好的道德。
有人说,卓伟和那些狗仔队是不是侵犯了明星的隐私,首先我们要明确隐私是怎么回事。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
说了很复杂,看得也是云里雾外,这个隐私是对于一般人而言,而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可就不是这样算了,毕竟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没有那么明确的定义,你在大马路上被认出来,然后被拍,这总不能说人家侵犯你隐私权吧?
而且人家拍的都是你自己做的,又不是人家冤枉你,这怎么告人家啊,人家有真实证据和材料,人家又不是污蔑你,这怎么告人家呢?
卓伟爆得了明星的料,基本都属实,真材实料在手,打官司也不怕,况且,做得了这行,别人早就料到法律的问题,又怎么会怕明星起诉他呢?越起诉事件闹得也大,这往往中了卓伟的下环,明星们也不傻,何必往枪口上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