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局局长刘源超:明星不实代言要追究责任

发布时间:2025-09-09 12:44

  荆楚网消息(记者许应锋)“企业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做了不实宣传,由此触犯法律的,要追究连带责任。”6月4日,对广大网民关注的明星不实代言问题,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源超说,根据《食品安全法》,明星不实代言将被追究连带责任,甚至倾家荡产。

  刘源超介绍,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如保健食品,包括一些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违法广告的处罚则由工商部门监管,所以在审批、监测、处罚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缝隙。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补救办法,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采取强制下架的措施。

  关于明星不实代言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代理广告宣传,做了不实的宣传并由此触犯法律的,要追究连带责任,严重的甚至可能倾家荡产。在监管过程中,将会严格执法,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再让虚假广告代言继续骗人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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