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普 时 间 到!
“饭圈”“粉头”是个啥???
饭圈是网络用语中指粉丝圈子的简称,另外"粉丝"一词的英文单词为"fans",单词fans本身由fan+s构成,s一般表示多个,其中的fan可以直接音译为“饭”。 粉丝群体叫“饭”,他们组成的圈子叫“饭圈”,近义词有“饭团”。粉头指粉丝团的头目,通常是明星本尊或其亲属铁粉老粉。
本期“说案说法”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特别邀请了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姜佳蓉律师
针对“饭圈粉头卷款跑路”的法律问题进行分享
大家好,我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姜佳蓉,目前主要从事传统民商事案件有关法律事务。
当前“粉丝经济”盛行,由粉丝团体发起的应援、打榜等网络集资名目众多,但由于缺乏监管,一些“粉头”权利过大,经常会出现资金流向不明、账目弄虚作假、“粉头”卷款跑路等问题。这些行为不仅造成粉丝的经济损失,也触犯法律红线。对此,我结合具体案例来谈一谈?
案 情 回 放
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微博账户“迪某全球后援会”在某娱乐社区平台上发起两次“首专应援”筹款活动,共筹集到资金153万余元。2018年1月至4月,迪某粉丝后援会华东地区负责人韦某,骗取该后援会平台资金提现绑定的银行卡持有者单某的信任,让单某陆续将筹款全部转到韦某的个人账户。韦某收到钱后私自挪作他用,迟迟不归还。
同年12月,单某及多名后援会代表去韦某家中催其还款,韦某当场写下还款承诺书,承诺在2019年1月31日前陆续归还所有款项。韦某的母亲在承诺书上签字担保,承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韦某及其母亲在偿还1.35万元后销声匿迹,单某等后援会成员遂诉至法院,要求韦某及其母亲返还集资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结果:
除已返还的1.35万元外,被告韦某及其母亲须共同向原告返还1402769.66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判决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单某应被告韦某要求转款后,委托被告代为保管集资款,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按照要求处理委托事务,但被告将集资款挪作他用,构成违约。而被告亦书面承诺返还相应款项,故原告主张被告返还款项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韦某的母亲在被告写下的还款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属于债务的加入,故应与被告共同承担返还款项及支付利息的责任。
法 理 分 析
Q
“饭圈”集资是个比较新颖的话题,“饭圈”集资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又具备哪些法律风险呢?
A: 在饭圈集资的整个过程中,“粉头”充当了一个资金托管中介的角色。但是,现阶段并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全凭信任。从民法的角度上,这种行为属于委托合同行为,属于饭圈内部的权力处分。
Q
“粉头”卷款跑路属于犯罪么?又具体触犯了刑法什么罪?
A:当集资发起人卷钱跑路时,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和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粉头”虚构集资事项,在获得粉丝的集资之后卷款跑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比如“粉头”将粉丝们为某项应援的集资卷走的情况。
律 师 建 议
问:针对“饭圈”集资现象,您有什么好建议?
粉丝应当树立正确的追星观
回归理性 遵纪守法
粉丝要挣脱“饭圈”怪圈
警惕打榜集资、过度消费、“拉踩引战”
甚至网络暴力等无底线追星行为
如果遭遇了侵权事件
一定要及时求助公安和司法部门
家庭、学校、监管部门、司法部门
也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
合力引导粉丝理性追星
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丨高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