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课堂: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源自真实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案例来源:
中法网《民法典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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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同居,即恋爱中的两人已经开始共同生活,但还未登记结婚,众所周知,登记结婚即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对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如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挥霍、转移、隐瞒、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分割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那么缺少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存在共同生活的情况,发生经济纠纷,民法典实行后,财产又该如何分割?下面以几起案例具体分析。
【案例1】
李明与王丽相识相恋,但王丽与李明的父母相处不来,却又割舍不掉这段恋情,两人遂同居生活,李明浓情蜜意,表示无需用结婚证证明他们的真感情,彼时两人的感情甚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了方便李明工作,两人商量后选择在李明公司附近购入一套房,总价130万元。
李明出了首付款78万元,房产登记在王丽的名下,王丽贷款了剩余房款52万元,并由王丽还款。
但两人同居六年,矛盾丛生,都认为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李明遂提出分手,不再与王丽同居,而双方涉及到该套房产,李明认为首付是他付的,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王丽不应当在里面居住下去,要求她立马搬出去。
王丽则认为房子登记在她名下,贷款是她贷的,一直也是她在还,房子就是她的,她没理由搬出去。
两人无法达成一致,闹上了法庭,法院又会怎么判决?
【法律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案例分析】
由于李明与王丽同居期间,均无婚姻配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规定情形“违法情节严重”,一般不会被民事制裁。
接着我们再来分析房子到底归谁?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李明与王丽对于该套房产并没有明确的约定,通常是按照他们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
【法院判决】
本案中,涉案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是在王丽名下,以个人名义贷款并偿还贷款,虽然她的贷款数额比李明少,但法院一般会认定房子归属王丽,但王丽应当按照李明在总房款中的出资比例、该房屋市值等确定的数额向李明支付相应款项。
【案例2】
同样是一起涉及房产的同居经济纠纷案子,杨涵与邵伟同居生活,而在同居期间杨涵把自己的工资都转给了邵伟。2021年两人商量买房,房产总价为23万元,邵伟分四次转给了杨涵11.1万元,房产登记在杨涵的名下。
2024年两人感情恶劣结束同居关系,分了手。邵伟认为杨涵买房的钱里面有他的个人存款8万元,杨涵应该还给他;杨涵则认为自己的工资都上交给了邵伟,邵伟转给他的实际是他的工资,没道理返还。
两人继而闹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
同居期间,杨涵把工资转给邵伟,并没有约定这些钱款是由邵伟保管,邵伟不可使用,意味着两人收入混同,工资共同支出,而邵伟转给杨涵11.1万元买房,系两人的共同财产。
由于房产登记在杨涵的名下,法院判决房子归杨涵,杨涵需归还11.1万元的一半即5.55万元给邵伟。该判决也是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和第三百零九条。
值得一提的,在本案中,涉及到邵伟转给杨涵的其他钱,由于没有向法院提交钱款与涉案房产有关,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生活支出,杨涵不存在向邵伟返还或补偿的义务。
【相关司法规定】
最后,我们还再谈谈2024年4月最高院对外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也提到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需注意的是,系双方都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其中明确了同居两人取得的财产归属,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都是归各自所有,各自支配。
除非是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如房子,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或者其他已经混同无法区分的财产,一般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自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进行分割。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充分考虑到了女性在同居期间的一些处境,比如生育子女,法院也会充分考虑,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
而不管是哪一方,在同居期间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的义务,在没有对此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法院会根据两人同居时间的长短、负担相应义务所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同居析产情况、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确定补偿数额。
【结语】
有没有结婚证,不单单只是有没有一个证那么简单,婚姻关系也比同居关系更稳固,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他人,与他人同居,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妻子,有权追回;而没有那本结婚证,同居关系断了也就断了,即使另一方与他人恋爱,但在法律上,他也有权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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