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森根比亚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限制消费信息在天眼查上新鲜出炉,这起与汪涵的合同纠纷案引发关注。原因是该公司未能在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件中要求的付款义务,汪涵因此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经对该公司实施了867.72万元的强制执行。
曝料显示,此公司注册了多个商标,包括“比亚酶”和“康贝妮”。据大皖新闻报道,2023年,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告向北京森根比亚送达汪涵针对其合同纠纷提起的诉状副本及庭审传票。公告透露,汪涵要求被告支付860万元的代言费及184万元的逾期肖像使用费,总额达到1044万元;同时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本案将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公开审理。
早在2014年5月26日,比亚酶的官方微博就发布声明,宣布知名主持人汪涵正式成为该公司的代言人,助力推广比亚酶这一产品。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森根比亚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还面临多个被执行人风险,此前其涉及股权冻结和合同纠纷的风险信息已达20项。
在近年来,明星肖像被未经授权使用的事件频繁发生。因应商家擅自利用明星肖像进行虚假宣传,越多明星选择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6月17日,素秀莱莉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报纸上发布《致歉信》,特意向演员李现致歉,因未能清楚了解肖像授权,错误地使用了李现的肖像,结果被判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姓名权。
而在5月6日,天眼查也显示,中商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涉及其与X玖少年团肖战的肖像权纠纷,执行标的为20.1万元。
伴随AI技术的发展,合成明星换脸的视频也成为了侵权的新热点。2025年3月,某在线游戏平台利用AI技术将古天乐及林峯的肖像、声线和旧片段,一并合成了用于赌博宣传的代言视频。可惜的是,视频质量粗糙,口型僵硬,AI痕迹显而易见。
商家在网上店铺上擅自使用明星照片,并加上“某某明星推荐”字样以此推广产品,已触及明星的肖像权和姓名权,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官指出,关于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赔偿,需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方式、后果及获得的利益等因素。由于人格权包含精神和财产利益,遭受侵害后,受害人应有权主张财产损失和精神赔偿。
最后,法官建议商家提高法律意识,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如需借助明星进行广告宣传,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签订使用协议,确保合法合规,尽量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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