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及运行指引——人民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5-07-01 05:50
2023年08月16日 16:2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郭帅)山东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推动社区慈善基金规范化发展。
社区慈善基金是依托慈善组织设立运行、用于支持特定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指引》明确,社区慈善基金的责任主体包括慈善组织和基金管理委员会。慈善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社区慈善基金在本慈善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社区慈善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并建立档案;立足社区实际需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策划实施公开募捐项目,筹集资金注入社区慈善基金等。
《指引》强调,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应同步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或审核社区慈善基金资助项目、开展慈善救助的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对资助的合理性、公益性、有效性等进行论证,并向设立该基金的慈善组织申请资金;对实施或委托实施的项目等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将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社区慈善基金接受捐赠、捐赠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开等。
编辑:王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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