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看点
转载请注明:来自大悦娱乐法
《一个勺子》刚刚定档,就遭遇王学兵吸毒,上映延宕甚至遥遥无期。该片有金马奖加持又有陈建斌导演处女作的光环,突遭如此变数,令人唏嘘。随着娱乐圈的“黄毒分子”纷纷落网,一部部优秀的作品也默默离开大众视线,这不禁又将我们带回到了2014年9月29日那个《通知》下达的日子,那么就让大悦来带你回顾和分析一下这令人爱恨交加的《通知》。
1、《通知》的全名是?
答:《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2、《通知》的法律性质如何?效力如何?
答:《通知》的制定主体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而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广电总局在机构地位上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办公厅则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内设机构。根据《立法法》和相关行政法条的规定,《通知》属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通知》的合法性是否存在问题?
答:讨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往往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其制定是否存在法律依据,二是是否与上位法冲突。《著作权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确授予了广电总局对影视作品的内容和传播的全面监管权力,也就是说其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进行监管。但值得思考的是,监管的权力边界在哪里。《通知》的内容并非简单地限制影视作品的内容和传播,而是作出了禁令性的要求,直接对广播台、电视台、各大院线,间接对各大公司和相关艺人的权利进行了极大地限制和削弱。根据最新《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不得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设定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立法精神对部门规章的制定尚作出了严格的限制,遑论一般规范性文件。而法律、法规虽然给了广电总局监管的权力,但是否给了其“惩处”劣迹艺人和“连坐”的权力,法理上是否允许这样的“二次处罚”,实在是耐人寻味,更何况《通知》面对的还有来自宪法平等权和《禁毒法》“不歧视”原则的压力。
4、这样的《通知》是否有科学性呢?
答:从内容上来看,“封杀”的范围是“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实质上就是以影响社会风气这样的道德标签为衡量基准,然而众所周知道德标准是一个极为模糊的定义(例如如何定义“与时俱进”的出轨问题的道德性),时代观念在以想象不到的速度变化着,除了“吸毒、嫖娼”之外的违法行为究竟如何定义,似乎很难下一个定论。再者,《通知》中也没有对“封杀”时限作出解释,相信广电总局也不会多此一举来个“解禁令”,大致潜台词就是“这个行业不适合你,请出门右拐”。《通知》的这种模糊性和严厉性反映出了其制定手法和内容的局限性。
从效果上来看,毋庸置疑,达到了迎合当前扫黄打非良好风气,有效地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等效果,但也造成了一系列的损失,如关联行业遭受的重大商业损失、因“连坐”导致的人力成本和劳动成果及优秀作品的损失等。这样的正负效应是否对等,值得深思。
5、国外的做法?
答:其实封杀劣迹演员并不只是中国。日本艺人酒井法子被曝出吸毒丑闻后,便彻底丧失了娱乐圈出头露面的机会,不仅所有通告都被取消,而且丧失了全部广告代言合约。曾经蜚声世界摇滚乐坛的英国人格利特,因“恋童癖”恶习“人赃并获”后,其演艺生涯和个人商业形象都受到毁灭性打击。不仅其经纪公司、广告代言纷纷拂袖而去,而且一度被多达19个国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而禁止入境。但这种封杀通常是由“市场”而非“市长”来决定的,当一名艺人被公认为“失德”和不足为大众榜样时,经纪公司和广告代言就会主动抛弃他,因为谁也不会和自己的钱开玩笑。总之,就让 “市场的归市场”吧。
网址:娱乐法看点 https://m.mxgxt.com/news/view/1517195
相关内容
娱乐法看点娱乐圈姓黄的都有点说法啊
娱乐的六种特点和娱乐营销的八种方法
《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娱乐业
怎么查看娱乐热点数据分析
对于中国娱乐圈的看法调查问卷.docx
娱乐法律师,娱乐法律师招聘
当明星撞上法律:点评法律事 号脉娱乐圈
娱乐法
娱乐圈富二代泡妞法则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