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受理多起明星肖像权侵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5-06-19 20:02
近期,高新法院受理了多起明星肖像权侵权案件,被诉行为多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商业宣传方式。
黄晓明、林志颖、张振锁、刘诗诗、王岳伦等知名明星近日均诉至法院,诉称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及多地分公司擅自将自己的肖像和参加综艺节目的内容画面截图用作商业广告进行宣传。明星李晨也将成都仁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告至法院,李晨称被告在名称为“成都仁孚奔驰”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engdu-ZF)上发布了题为《奔驰“跑男团”来袭!奔驰吧,兄弟!》的文章,文章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2张进行销售宣传,此种行为使得原告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名誉也受到影响。
多名明星均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断开侵权链接,终止侵权行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道歉,且要求致歉内容应包含案件判决书案号、侵权图片名称、侵权图片及使用位置,致歉版面面积不小于正常名片大小;赔偿15万至60万不等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目前上述案件正等待排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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