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铜陵燕东萍的离婚案轰动了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5-06-16 16:50

召公不语损不足以奉有余似乎才是社会的常态

我们在法学院的小组讨论课上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的婚姻法在事实上并不保护婚姻,从条款内容上看,他更应该被称作“离婚法”。
从朴素是非观及公序良俗角度上看,婚姻法中,应对夫妻间的忠诚义务适当做出一些具有实际约束力的规定,在法律层面为婚姻存续提供基本的道德保障,但事实上相关条款却少得可怜,即便在那些少得可怜的保护保护婚姻的条款中,关于违法夫妻忠诚义务的条款其实也与普通人朴素的道德观相悖。
现行婚姻法反而使用大量篇幅对离婚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在法律实务中,更是出现了明显的偏袒判决。
也许当初的立法原意,就是尽可能地降低婚姻的门槛,但最终的结果却会导致大量适龄人群对婚姻充满恐惧:婚姻关系破裂时,总是忠诚一方付出代价,而违反忠诚义务一方获取额外收益。
所以,这的环境下,我们或许将只有两个选择:一部相对“传统”的婚姻法,将婚姻关系中一部分道德约束变成直接的法律约束;或者坦然接受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婚姻关系在事实上解体,大家“各玩儿各的”。

这比春晚教育人,今年最佳小品已确定。

这么说的话,女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算做伪证吗?

这就是法律的漏洞,这种刻意回避关键信息的做法就应该以伪证罪论处。

房子车子都归女的,男方净身出户,而男方在北京5年跑外卖每月给女的8000,看一些标题都说男方最后20秒赢了,也不知道赢在哪里。

颂风

房子车子都归女的,男方净身出户,而男方在北京5年跑外卖每月给女的8000,看一些标题都说男方最后20秒赢了,也不知道赢在哪里。

男方其实是输的连底裤都没了,赢的是场外的恐婚族,这下又找到了一个合理的不婚理由。

颂风

房子车子都归女的,男方净身出户,而男方在北京5年跑外卖每月给女的8000,看一些标题都说男方最后20秒赢了,也不知道赢在哪里。

跑外卖5年省下来48万寄回去真是太不容易了,北京房租本来就贵,可想而知这男的得多辛苦多节俭才能5年攒48万

去查了一下,该消息来自一段网上审判的截屏,是东海县法院审理女方状告男方的离婚案,视频全长7分半,并不完整,到最后,视频中说判决离婚,车子、存款以及孩子都判给了燕冬萍。男方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这事还有后续,评论区有人晒出燕冬萍的开房记录,从16年就开始频繁开房,直到20年才有所减少,去年今年也一直有。
该评论被人质疑,说全国叫燕冬萍的不止一个,备不住张冠李戴了呢?
结果高潮来了,质疑者遭到爆料者的迎头痛击:你在质疑我的能力?嗯?尚泽安?
看来质疑者叫尚泽安,感觉尚泽安也要火

一个人的远方

其实没啥吧,只要孩子是自己的,就不算很亏,无论判给女方还是男方,男方也不是很亏。

所以,孩子是自己的吗?这才是关键。假设不是,那这个女人可能触碰了男人的逆鳞,要不然钱还回来,要不然把M留下。

就算孩子从血缘上是他的,从小一直由这样的妈带着,能认他这个爸才怪呢!

召公不语

我们在法学院的小组讨论课上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的婚姻法在事实上并不保护婚姻,从条款内容上看,他更应该被称作“离婚法”。
从朴素是非观及公序良俗角度上看,婚姻法中,应对夫妻间的忠诚义务适当做出一些具有实际约束力的规定,在法律层面为婚姻存续提供基本的道德保障,但事实上相关条款却少得可怜,即便在那些少得可怜的保护保护婚姻的条款中,关于违法夫妻忠诚义务的条款其实也与普通人朴素的道德观相悖。
现行婚姻法反而使用大量篇幅对离婚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在法律实务中,更是出现了明显的偏袒判决。
也许当初的立法原意,就是尽可能地降低婚姻的门槛,但最终的结果却会导致大量适龄人群对婚姻充满恐惧:婚姻关系破裂时,总是忠诚一方付出代价,而违反忠诚义务一方获取额外收益。
所以,这的环境下,我们或许将只有两个选择:一部相对“传统”的婚姻法,将婚姻关系中一部分道德约束变成直接的法律约束;或者坦然接受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婚姻关系在事实上解体,大家“各玩儿各的”。

其实大家都知道,婚姻法是由专家们和代表们制定的。

又一个打拳的

不要把个别现象放大为普遍现象!再说立法之前也是全网全国征求意见了,我们不能把自己当旁人,当时大家没意见,现在又是觉得自己很高明。大家议论议论就很好,法律修改的时候就会考虑。全国十四亿人,太多了,什么样稀奇古怪的人和事都有,就象你觉得电诈分子的骗招都很弱智,但全中国就有很多人上这种当,给骗子转个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这能都去怪法律去怪公安吗?司法机关是得想法去解决,但个别的人个别的事也总是让人无语,现实就这样

持平者

 呵呵,在当今中国,你认为宪法规定的统治阶级是谁?所谓的共识是少数人的书斋理论还是多数人的情感共鸣?我们是当今中国人,还是大明大清的臣民?还莫名其妙的宋刑统了?

别来“呵呵”那一套 ,偷换完概念,又开始呵呵的不认账了?。。。大清人,大明人,大宋人就不是中国人了吗?你什么逻辑?这里说的是法的阶级性,和统治阶级的阶级属性是相关联的两个问题。代表无产阶级的统治阶级自然在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时候会代表广大无产阶级的利益。。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者,一样会在制定法律和执行时首先考虑到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这有啥可混淆的?。。。。

白兔糖

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你没搞清楚。
法律维护道德?我一天要说几十个谎话,是不是违法了?或许你觉得说谎不违反道德?
道德是有底线的,这时候才触碰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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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手

???又来这套偷换概念的逻辑了~~~“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话没错啊。。。但这话也压根和我的观点并不矛盾呀~~~~法必然体现着阶级性,必然是:只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被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有啥问题吗?。。。。但是问题又来了,你还会去遵守大清律吗?或者大明律?再或者《宋刑统》?。。。我们说法有阶级性,并同时要看统治阶级同时是在代表谁的意志?统治阶级代表了哪个阶级的整体利益。。。。。这和您一概而论的、简单粗暴的说法:“法是秩序,而秩序就是共识,共识就是道德”有可比性吗?。。。。原始母系社会的“秩序”和“共识”,能放在今天当法律使用吗?。。。。。。顺便再多给你提供一个小例子:法律不限制一个男性,在单身的情况下同时结交两三个甚至更多数量的女朋友。。。这不是法律约束的范围,而是道德约束的范围。。。即便道德有共识:一个男性不应该花心、朝三暮四。。。法律也无限制到这个层面。。。。。只能依靠社会道德来评判。。。。这很简单的例子,都不用再解释更多了~~~

 呵呵,在当今中国,你认为宪法规定的统治阶级是谁?所谓的共识是少数人的书斋理论还是多数人的情感共鸣?我们是当今中国人,还是大明大清的臣民?还莫名其妙的宋刑统了?

白兔糖

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你没搞清楚。
法律维护道德?我一天要说几十个谎话,是不是违法了?或许你觉得说谎不违反道德?
道德是有底线的,这时候才触碰到法。

   请问:你的道德底线在那里?是无限高?还是无限低?你的高低用什么衡量?一群人叫喊道德的底线?但是对这个底线却不知所谓。因为他们对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都没有清晰的观念,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蒙混,请问你的底线靠什么把握?底线在哪里?是可以量化可以有标尺吗,能说什么事做了就是底线,什么是做了没触摸底线?,是全民认同和接受的吗?难道我们要去马里亚纳海沟摸这个底线?
    别用曲里拐弯的各种把简单事情专门为糊涂里说的法学概念,去人间看看人间烟火吧。法,不能里人间烟火10万八千里。

大漠长河孤烟

一部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是需要不断修订、完善,至于如何修订、完善需要结合法律实践和社会发展变化,需要肯定正确的、寻找不足的地方、通过法定程序修订完善,不是简单的否定,更不需要调侃和完全否定。普通百姓随意说说也就罢了,法律专业的若是张口就来,玩笑扯淡,全面否定,那要你们这些学法律的干什么???

学法律专业的未必是制定法律的。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女性这个物种,是分好几个亚型的。
咱拿水浒传举例,有潘金莲,贪淫狠辣,有阎婆惜,贪财愚蠢,有孙二娘,快意恩仇,有李师师,家国情怀,有金翠莲,知恩图报,还有林娘子,忠贞刚烈,有扈三娘,忍让怯懦。有何九婶,世故圆滑。。。
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还真不是,女性天性慕强,而且你要是无条件供养,她就会觉得一切都是应得的,然后就是你没用。
女性要想客服这种天性,需要长久地社会化训练,和自己的思辨,觉醒,
绝大多数女性一辈子没法完成社会化训练,完成自己的思辨和觉醒,
所以成龙大哥说的很对,给家用就好,大钱自己拿着,女的才不会离开你,
钱是给女人看的,并不是给女人花的。
一句阿拉伯言语:你对奴隶和气,奴隶就会看不起你。

潘金莲的药,燕东萍的笑。

持平者

 你学的法学概论充满了浓浓的西方白左们基于西方社会基础的味道。

其实你真不用跟我辩论,你参加一下法考,应该自己就能明白了

???又来这套偷换概念的逻辑了~~~“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话没错啊。。。但这话也压根和我的观点并不矛盾呀~~~~法必然体现着阶级性,必然是:只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被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有啥问题吗?。。。。但是问题又来了,你还会去遵守大清律吗?或者大明律?再或者《宋刑统》?。。。我们说法有阶级性,并同时要看统治阶级同时是在代表谁的意志?统治阶级代表了哪个阶级的整体利益。。。。。这和您一概而论的、简单粗暴的说法:“法是秩序,而秩序就是共识,共识就是道德”有可比性吗?。。。。原始母系社会的“秩序”和“共识”,能放在今天当法律使用吗?。。。。。。顺便再多给你提供一个小例子:法律不限制一个男性,在单身的情况下同时结交两三个甚至更多数量的女朋友。。。这不是法律约束的范围,而是道德约束的范围。。。即便道德有共识:一个男性不应该花心、朝三暮四。。。法律也无限制到这个层面。。。。。只能依靠社会道德来评判。。。。这很简单的例子,都不用再解释更多了~~~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女性这个物种,是分好几个亚型的。
咱拿水浒传举例,有潘金莲,贪淫狠辣,有阎婆惜,贪财愚蠢,有孙二娘,快意恩仇,有李师师,家国情怀,有金翠莲,知恩图报,还有林娘子,忠贞刚烈,有扈三娘,忍让怯懦。有何九婶,世故圆滑。。。
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我是男的啊。
你说的这几个亚型,男的不也一样么。

日出东方东升西落

只是同居,没有婚姻事实为什么要交房租/为什么要分她一半财产?大家都是玩玩,相互平等,不合适自然分开,不存在财产纠纷吧?谁给解释解释

虽然取消了事实婚姻,但在实行上却依然按事实婚姻进行了裁量 同居到了多长时间就依然要进行财产补偿

这个国家很有问题啊,类似的不帮理不讲理、和稀泥打圆场、为了和谐牺牲弱势者的事情,出了不止十回八回了,而且也不仅仅是底层百姓才遭殃,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公安民警……等等,凡是在某一特定事件中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往往都是被牺牲、被强制检讨道歉、被劝“忍忍算了”、“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之类。
咋就没见过领导,或者那些比如月工资几万的金融机构、基金公司的年纪轻轻的既得利益者们被牺牲呢?奇怪了。

疯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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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0:14   来自安徽省

笑死,确实法抗点满了

david123456654321

我认为是我们的法律思想出了问题, 西化太严重, 或者说西方的以经注律太严重。 
法律“诛行不诛心”,这话太错了。 这是不知道以经注律的重要性。 
中国的《民法典》颁布还是太早了,中国的法律并没有成熟,就匆忙颁布了“民法典”。

有道理,我虽然学识不足,但我也明白,咱老祖宗几千年来一直延续都是外儒内法,此法为国法家法人法,是安定天下民心的重宝利器。世上任何所谓的知识到了咱这都是要祛其糟粕,取其精华,方能发扬光大的。而不是一味地崇洋媚外,唯西是从!

路喝路喝

在中国同居?如果住女人的房子,那分手后男的要交房租,可如果住男人的房子呢,那分手后,女人获得一半房产。

只是同居,没有婚姻事实为什么要交房租/为什么要分她一半财产?大家都是玩玩,相互平等,不合适自然分开,不存在财产纠纷吧?谁给解释解释

颂风

房子车子都归女的,男方净身出户,而男方在北京5年跑外卖每月给女的8000,看一些标题都说男方最后20秒赢了,也不知道赢在哪里。

赢了舆论,输了官司

这对女方多友好。

一线城市月入过万不难,但是消费也高。房租,柴米油盐。而且都是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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