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舶来品者也。这个剧种在国内观众心中还木有像话剧那样“落地生根”(当然,话剧的根基也远远说不上“硬桥硬马”,但比起音乐剧,还是有一定受众群体的)。因此,对音乐剧的种种误读在所难免,大托尼综合各家之见,总结出时下对音乐剧的几个误区,供大家探讨。误区一:音乐剧=话剧+歌曲首先申明一点,这个误区不是从观众那里出现的,而是国内的音乐剧创作者。换句话说,音乐剧从业者自己先走入了“一部话剧加几首歌”的创作范式,所以带动观众产生了这种误读,加之大多数观众对音乐剧最早的记忆都是从经典剧目的经典歌曲中产生的,就更加固化了这种意识。音乐剧不是加减乘除四则运算,那种拼盘式的做法,不可能形成好的音乐剧作品,就像经营一支NBA球队,不可能用NBA2K系列的游戏手段,马克•库班曾经这样干过,结果他的小牛队好几年都在“鬼打墙”中度过。再一个,人家是亿万富翁,给一支球队烧钱不在乎,国内音乐剧的投资人呢?怎么收回成本?误区二:音乐剧就要看明星,不然不看
这门艺术和电影不一样,电影可以靠男女主角撑起门面,音乐剧则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很多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百老汇音乐剧《猫》,但是有几个人知道《猫》的主要演员?大托尼都得查过资料才说得出来。说起这部《猫》,1981年在伦敦西区首演之后,扎根剧场连演20多年。说句扫兴的话,它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关键之一就是拒绝电视,拒绝造星!如果当年为了一时的轰动效应,《猫》允许电视转播,那么结果只可能是演员名满天下,而猫早早死了。因为剧场与电视不同,电视覆盖面太大,音乐剧越是优秀,越是容易被一次性消费完。演员火了,但是音乐剧完了。还想不通的,看看郭德纲郭老板怎么和电视保持距离的吧。误区三:看音乐剧就是图个“好听、好看、好玩”
音乐剧要“好听?好看?好玩?”大托尼只能说,要想“娱乐至死”,那就去看综艺节目,千万别进剧场。如果说“好听、好看、好玩”是一种简单的“娱乐”,那么音乐剧其实是一种“深度娱乐”,一种有着多重含义的城市文化。音乐剧早已超过了娱乐助兴的时代。如果你愿意国内的音乐剧走上“娱乐至死”的道路,而在大洋彼岸百老汇不断出现《国王与我》的奔放和《歌剧魅影》的幽微;听到《悲惨世界》的愤懑呐喊和《西贡小姐》的扼腕兴嗟;看到为美利坚立国奔走的汉密尔顿和为阿根廷穷人代言的贝隆夫人,“汝安则为之”。误区四:音乐剧就该看大制作
说起音乐剧,观众最先想到的就是:《剧院魅影》、《猫》、《悲惨世界》、等几部大剧。其实,音乐剧也不是只有大制作。百老汇的大制作怎么来的?还不是从“外百老汇”,甚至“外面百老汇”的小剧场里一点一滴打磨出来的?今年托尼奖颁奖典礼上红透天下的《汉密尔顿》就是数年前在外百老汇一点一点练级练出来的。相对较低的票价和近距离与演员的接触使许多小剧场音乐剧具有了其独特的魅力。大托尼在此公告:全国各地的音乐剧剧团,不论规模大小,我们都愿意与之合作,提供场地打磨作品,为之提供走上国际舞台的金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