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评】明星网上行为需要法治约束

发布时间:2025-05-18 18:30

【鲁法评】明星网上行为需要法治约束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发布日期:2021-11-24

      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显而易见,近年来明星、主播等的低俗行为、恶意炒作等现象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中央网信办针对明星这一特定群体直接“亮剑”,果断指向网上泛娱乐化倾向、低俗炒作现象,目的应该是在于纠正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不良文化背后的非主流价值观,构建网络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

      网络无法外之地,明星的网络行为必须遵循最基本、最起码的法律规范,也要像现实社会里的举止言行一样,网上信息也必须从生产生活需要和社会秩序出发,恪守行为红线和秩序底线,断不能利用明星身份有所偏废。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内容失范的明星相关信息,特别是绯闻八卦、隐私爆料长期占据网站平台头条版面、热搜榜单,占用大量公共平台资源不说,恰恰走向了明星榜样作用发挥的反面,没能起到传递良善友爱、推动精神文明、增进社会团结等正能量作用。

      对于此,值得点赞的是,《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更是对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分类、网站平台推荐方式、明星粉丝团所涉及账号和主体的管理等重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网站平台建立健全涉娱乐明星网上舆情监测、处置和引导机制。可以说,一个措施清晰、责任明确的网上明星乱象治理体制基本确立。

      需要提及的是,“亮剑”不止于明星。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刚刚公布了第九批88名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名单”,其中包括2名影响力较大的职业主播和前段时间“出尽风头”的3名演艺人员,进一步防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继续出镜牟利,引导从业人员崇德尚艺、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行业风气。

      可以正告,那些曾经和现在依然“我行我素”的明星和主播,只要想妄图漠视监管,挑战网络秩序,整顿惩罚只是警告,“不怕你作”,有人会和你算算法律账。

      法治评论员/鲁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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