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营销
2016年,对于整个网红行业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网红获得巨额投资,网红牵手时尚大品牌做营销。网红正在影响我们的生活,网红对消费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网红经济已然成为一种时代的大趋势。
如今,网络红人在社会大背景下炙手可热并且以其超强的繁殖力,俨然滚滚长江东逝水的架势,几乎可以取代“知识经济”,成为了又一潜力“IP”,这个时段的历史,又可以称得上是网红们的断代史。
一个成功的网络红人除了在社交网络拥有庞大的粉丝拥护之外,还必须有一个营销平台,将自身的人气转化为金钱。在双方共赢的营销方式下,平台和网红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为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所以平台与网红是不会像经纪公司与艺人一样容易闹掰。吸金网红,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Papi酱
“Papi酱”,一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一个被网友调侃为“低配版苏菲玛索”的中戏研究生,凭借在短视频中略显浮夸的演技和吐槽功力迅速圈粉,并成功拿下1200万元风险投资,成为“2016年第一网红”。
和“Papi酱”一样,活跃于网络空间的“网红”群体,可谓移动互联时代名副其实的“土著民星”。根据《网红经济白皮书》显示,中国网红中,作品创作网红占11.6%,视频直播网红占35.9%,新闻事件网红占18.2%,自媒体网红占27.3%,其他类网红占7%。
“不依赖大众媒体提升知名度,而是基于各类社交媒体走红吸粉”。4F筹创始人谭皓天先生曾这样说过。当下,网红经济已经突破“高颜值”层面,爆发出新的潜能,越来越多的“网红”们正通过内容营销将粉丝价值迅速变现,一边创造出令人惊叹的经济价值,一边冲击着互联网时代的商业逻辑。
网络红人作为新传播时代人的自我表达和社会参与的一种独特符号,它的继续存在及其衍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必须以合理性的自律作为基本前提保障,在社会法律和伦理许可的范围内做出行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