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创潮牌 快给时尚圈一条生路
按照娱乐圈的规则,一切都要学习好莱坞好榜样。自创品牌听上去仿佛很炫酷拽,大陆明星当然不甘落后。无论好不好看,卖衣服的名人都还算收敛。但有女明星宣传自己品牌的化妆水涂在脸上就能生成胶原蛋白,不知方舟子和果壳网听了作何感想。
不管明星是否真的有时髦细胞,至少明星自己有这个自信,粉丝们也认为偶像理应时髦。明星们的穿戴吃喝都有淘宝同款热销,如果灵光一闪,觉得自己应该搞时尚事业,自然会有人买单。
明星发展时尚副业 权当一条好退路
按照娱乐圈的规则,一切都要学习好莱坞好榜样。富家出身的时尚女帕丽斯•希尔顿自创品牌墨镜;布拉德•皮特设计婚戒。珍妮弗•洛佩兹早几年就自创香水品牌,卖的不错——当然我们可不会认为这是大明星亲自研发的。最成功的是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她十几年如一日地酷且瘦,紧身衣包裹出的曲线绝不走形,人民群众自然相信,穿她的牌子是会时髦的。
基本上可以认为,自身有独特风格的时尚达人才能在创立品牌上成功。不过在中国,注册个牌子再卖衣服鞋子包包,门槛又降低了一些。潮牌这个领域最早的玩家是陈冠希, 2003年就在香港创办了自己的潮流服装品牌Clot,号称亲自参与服装设计和用料选择,从衣服做到玩偶,还帮品牌做创意咨询。当年的陈冠希又帅又chic,做潮牌最适合不过。就算2008年艳照门爆发,陈冠希的潮流生意也未受太大影响。可见时尚副业发展得好,关键时刻还能给自己多留一条路。
早年港台创办潮牌的艺人,虽然没有陈冠希潮人地位稳固,但总归不是时尚绝缘体,例如歌手张震岳(WNP)以及五月天的阿信(STAYREAL)。不过渐渐的,罗志祥和蔡依林这样的人也开始进入潮牌业(罗志祥创办STAGE,蔡依林创办72变)。罗志祥一贯浑身blingbling,彩色皮裤皮马甲,还有无处不在的铆钉,敢穿得令人颤抖,可惜他驾驭不了,空得“乡村非主流”称号。蔡依林MV里美轮美奂,但演出和专辑照片常有惊人打扮,像只五彩缤纷的花孔雀,让“淋淋”成为时尚界避之不及的反面icon。这类潮牌,也只能粉丝买单了。
自创品牌炫酷拽 设计让人脑洞大开
自创品牌听上去仿佛很炫酷拽,大陆明星也不甘落后。霍思燕创的潮牌叫“Teddy Family”,因为自己和好闺蜜都喜欢养泰迪犬,姊妹淘就叫“泰迪家族”,设计感主要通过卡通图案加白T恤完成。大部分明星初涉时尚界都用这招,快男王栎鑫在淘宝开店卖自己设计的衣服,也是卡通图案加底色而已。
最令时尚界虎躯一震的是谢娜自己开设的品牌“欢型”,这个名字来自谢娜在综艺节目中对“fashion”的不标准发音,带着“马栏山式自嘲”,不过做综艺和设计衣服毕竟是两码事。欢型品牌用简单白T配以没有特点的卡通人物,一件就敢卖两百,有些《快乐大本营》的忠实观众也觉得价格辣手又不值。张杰曾经在电视节目里拿着欢型解释这些设计如何如何潮流,听得对面的庾澄庆强忍不住吐槽,说:“从你这介绍欢型到这个,我整个时尚感都荡然无存。”
蔡康永这样自认为有想法的艺人,一定要亲自设计时装,和JC Collezione品牌合作推出CAI系列。最大卖点是经常在鞋子上设计“Find me TrueLove”、“I see”的隐藏文字,是为“鞋语”。可能是把设计鞋当成了发微博。
无论好不好看,卖衣服的名人都还算收敛。现在从过气选秀艺人师洋到酒窝美女张庭再到伊能静,都信誓旦旦在卖自己研发的化妆品。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脑子一抽就学会了化学。张庭上电视节目,宣传自己品牌的化妆水涂在脸上就能生成胶原蛋白,方舟子和果壳网听了不知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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