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与主播之间竞业限制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主体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是否具有前述特殊地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等来判断。如劳动者不具备此特殊地位,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竞业限制有约定,对双方也均不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一、案情简介
2018年8月11日,星耀公司与苑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苑某只能在星耀公司所有或者有权开设的主播平台担任主播;在合同期限内,苑某如在其他平台兼任主播必须经过星耀公司同意,否则星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苑某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苑某的竞业期限为两年,在此期间内,星耀公司每月向苑某支付100元的经济补偿,苑某在两年内不能在任何平台从事、经营、开设与星耀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相同或者类似的主播网络演绎行业,并具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否则,苑某应支付10万元违约金。
2019年11月,苑某在未与星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并在竞业限制期内违反双方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从事主播行业。
星耀公司认为苑某违约,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苑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网络主播工作。
二、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
1. 酌定苑某向星耀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0元;
2. 苑某在二年内不得从事网络主播工作,星耀公司每月向苑某支付100元经济补偿。
二审法院:
1. 撤销一审判决;
2. 驳回星耀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星耀公司与苑某所签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苑某是否应当向星耀公司支付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基本具备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双方订立有保密条款,系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属法定的竞业限制人员,故案涉合同应为合法有效合同。本案中,苑某私自离开星耀公司后,在合同期和竞业限制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在星耀公司平台外从事主播工作,已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二审法院则认为,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限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利益。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且协议的另一方劳动者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即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本案中,星耀公司既未举证证明其公司拥有商业秘密,又未举证证明苑某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故苑某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的主体。
其次,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中关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即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星耀公司和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对苑某不产生法律效力。
四、案例评析
本案中虽然星耀公司与苑某之间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法院对于条款的效力认定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1. 公司是否具有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是实行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实践中,大部分公司的财务、经营策略、技术研发、客户渠道等其实都属于应当保护的商业秘密。
2. 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主体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是否具有前述特殊地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等来判断。如劳动者不具备此特殊地位,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竞业限制有约定,对双方也均不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未举证证明苑某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故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3. 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过低的,是否必然导致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法律对于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情形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从立法本意、合同解释、合同效力制度等角度来看,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过低的,并不必然导致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而是法院可以对数额进行调整。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过低的,作为衡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值得商榷。
结语
实务中,法院通常对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举证要求较高,不仅要证明劳动者系具有保密义务的身份,其次要证明劳动者客观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最后,关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不能低于法律的要求。
MCN公司应当日常注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果认为主播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应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同时注意留存其作为负有保密义务主体、违反竞业限制行为的证据,并且经济补偿的约定不应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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