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普法栏目【西检·漫语】第27期—追星可别“脱轨行驶”

发布时间:2025-05-16 10:25

最近大家一定听说过一个热门新闻——“百度高管13岁女儿‘开盒’他人引发风波,父亲公开道歉”,是不是觉得这事挺劲爆的?随着“追星”逐渐变成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仿佛是一场精心编排的大戏,背后有着复杂的商业体系推动。然而,在粉丝们为偶像疯狂加油的同时,我们也该时刻提醒自己,热情虽然值得称赞,但过度追逐偶像时,绝对不能踩到法律的红线。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理性追星”的行为指南吧。

先来说说那些粉丝之间的口水战,有没有想过,偶像如果被质疑,立马群起而攻之,骂得天昏地暗,这种行为可行吗?

答:当然不行!粉丝之间互相谩骂,恶意中伤,已经涉及到侮辱或诽谤,轻则可能面临拘留罚款,严重的还涉嫌犯罪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再来看看现在网络上盛行的“人肉搜索”和散布谣言的现象,偶像被恶意攻击、隐私被泄露,难道真的是没有后果吗?

当然有!根据《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相关条款,利用网络恶意攻击、侵害他人隐私权,甚至泄露明星个人信息,都会面临法律追责。这不只是道德问题,已经涉及到法律责任了。

还有,别再偷偷摸摸打骚扰电话给明星了。获取明星的联系方式后,不分昼夜地打电话骚扰,这可涉嫌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未经允许擅自打扰他人私生活,已经触犯了法律。

接下来说说那些为了近距离接触偶像的粉丝,大家是否有过为了拍照或接近偶像而冲破公共场所的秩序,甚至进入明星的私人空间的行为?这可不行哦!

依据《民法典》,私自侵犯他人隐私、突破安检或强行进入私人场所,已经是违法行为了,最高可被处罚拘留或罚款。

再者,有些粉丝通过集资的方式来为偶像应援,甚至会筹集资金来购买广告位、进行投票等活动,但你知道吗?这种集资活动如果没有正规监管,可能会涉及到诈骗或非法集资,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哦!

有些极端粉丝甚至通过安装定位设备或贩卖明星个人信息来“接近”偶像,这种行为更是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明星的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偶像的光芒总是如此耀眼,但我们也必须时刻记住,法律的边界才是不能逾越的底线。粉丝的热爱应如微风轻拂,而不是像狂风暴雨一样冲破规则,扰乱秩序。让我们在追星的道路上,保持理性与自律,确保每一步都不越雷池一步,共同守护这片充满激情与秩序的“星光天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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